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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司法局积极服务文化旅游强市建设
发表时间:2017-05-06 11:05:00来源:亳州文明网

  日前市司法局、市文化旅游局联合印发《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服务文化旅游强市建设的实施方案》,围绕“深入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奋力走在皖北振兴前列”的目标,出台9条措施,以法治化、专业化、团队化的方式服务文化旅游强市建设,预防旅游法律风险,化解涉旅矛盾纠纷,服务旅游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职能,为文化旅游年活动和文化旅游强市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加强景区景点法治宣传。结合景区景点特色和规划,建立固定宣传区域,制作宣传图版或流动字幕,宣传亳州法治文化和文明旅游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加强旅游从业人员和游客的法治教育。

  二是在公交站台、公交旅游专线上设置宣传窗口,定期更新内容。

  三是加大对涉旅企业的法治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对涉旅单位普法宣传督导,把涉旅企业的法治宣传和依法经营情况纳入主管部门普法年度考核内容,促进企业依法经营。

  四是积极服务文化旅游年活动。组织专业律师就文化旅游年68项活动,分析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措施,编制成册,供活动组织单位决策时参考,推进各项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五是依托律师事务所,成立旅游法律服务中心。围绕市委、市政府旅游强市建设的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点领域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服务。在涉旅重大活动现场、节假日、热点景区景点等关键时段、地点,设立法律服务台,公示法律服务热线,实现就近及时提供法律服务。

  六是推进涉旅企业法律顾问全履盖。组织律师、公证员开展涉旅企业“法律体检”活动,帮助企业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

  七是建立景区景点与司法所联系机制。按照属地就近原则,与文化旅游部门联合,确定全市景区景点结对联系司法所,制定工作对接制度,发挥司法所服务景区景点的职能,维护景区景点安全稳定。

  八是定期开展矛盾排查。建立涉旅矛盾纠纷定基期排查制度,对接联系的司法所指导景区景点建立矛盾纠纷预警、排查化解机制,定期排查涉及旅游消费、物业管理、劳动争议等矛盾纠纷,按月上报司法所,做到涉旅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报告、早化解。

  九是在景区景点、旅游企业设立特殊人群的公益劳动岗位,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定期参加公益劳动,加强思想政治、法制、道德和文化教育,积极帮助他们顺利融入社会。

责任编辑:董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