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浩,男,1982年11月生,中共党员,利辛县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13年来,他始终冲在办案一线,用细心对待案件,用耐心对待当事人,办理各类案件1000余件,无一错案。2016-2021年度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2021年被评为“十佳药都政法卫士”“市政法系统先进典型”,2022年被市检察院授予个人嘉奖,获亳州市五四青年奖章。
公诉席上,锻炼过硬本领
在外人看来,检察官是一个风光无限的好职位,但对于李浩来说,检察官的身份更是一份责任与使命。个高、结实、圆寸短发、话语不多是旁人对他的第一印象,但一到法庭,他便活力十足,唇枪舌剑,指控精准无误。从检13年来,他始终冲在办案一线,用细心对待案件,用耐心对待当事人,办理各类案件1000余件,无一错案。2010年,李浩到利辛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工作。公诉部门专业性强、涉及面广,面对成倍增长的办案压力,李浩始终认真核查每一个犯罪实事、每一个细节、每一项证据,力争把每一份文书都做成精品,把每一次法庭辩论都做到完美,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我们办的不只是案件,更是别人的人生。我们不仅要有绣花功夫,确保不出差错,更要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冷暖挂在心上”,李浩充满自信地说。2020年,李浩办理马某交通肇事案时,得知马某是家中顶梁柱,发生交通事故后,其奶奶病重住院,其妻子服毒在医院抢救,李浩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并做好被害人的思想工作,促使双方达成和解,顺利给马某办理了取保候审,使马某回家处理了此事,奶奶和妻子转危为安。该案件办结后,马某家人送来了“廉洁执法、一心为民”的锦旗。
在病床上,心系扫黑除恶
“一定要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还老百姓公平正义。”李浩进入利辛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工作后,他接手的第一个案件就是张某等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这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该检察院办理的第一起涉恶案件。当时,全国正在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接到案件后,李浩便一头扎进了案卷里。他仔细研判黑恶势力的界定特征,严格把握入罪标准。办案中,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团伙涉黑案件涉及范围广、人数多、罪名杂,卷宗多达59本,审查卷宗、核实证据、查对情节、回应犯罪嫌疑人、制作文书等非常繁杂,10名被告人涉及9项罪名,犯罪行为交叉,办案难度很大。李浩设计出“案情一览表”,标明参与件数、犯罪情节、量刑情节、决定刑期等,做到犯罪嫌疑人所起作用、是否数罪并罚、是否属于累犯、是否从轻从重处罚一目了然,为迅速引导案件审理突破困境。最终,10名犯罪嫌疑人中有9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他长期伏案的工作状态导致脊椎压迫神经,加上劳累过度,2018年5月5日上午李浩因劳累过度昏迷在岗位上。时任县委书记专程到医院看望李浩,再三叮嘱他时刻要保重身体。病床上,李浩依然放不下手中的工作,时常向同事了解办案进度。病情稍微轻点后,他又毅然重新走上工作岗位。
未成年人,需要用心呵护
李浩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积极主动做好涉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2020年的一个检察开放日,有人向县检察院反映本县某中学教师叶某对其学生徐某猥亵的案件线索,“这个案子不是普通案件,它影响的是孩子的一生,我要坚决办好!”当听到当地政协委员反映某中学教师叶某对其学生进行猥亵的案件线索后,李浩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李浩及时带领院干警到公安机关、教育部门及涉事学校走访了解并调阅相关卷宗,发现该案已被利辛县公安局作行政案件处理。于是,李浩依法要求县公安局说明不立案理由,督促其同日立案侦查。2020年11月5日,县检察院以叶某涉嫌猥亵儿童罪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叶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禁止四年内从事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教育和培训工作。“案件办理的结束并不是未检工作的结束,看到那些涉案的孩子,我想,我能做的远不止如此。”李浩说。该案分别于2021年3月、11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侦查监督案件、全省检察机关未检精品案例。李浩在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本着最大限度保护和救助未成年人被害人原则,积极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帮扶。2021年1月22日,县检察院收到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检察院发来的异地协作委托函,请求县检察院协助对被害人子女开展救助活动。被害人女儿盛某姐妹均为在校学生,家中无长辈抚养,且无经济来源,生活极为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李浩一面积极为其申请司法救助金,一面多次与教育、民政等部门沟通。最终,县教育局免除盛某姐妹在校期间的学费、书本费、住宿费、延时服务费用。县民政局给予盛某姐妹每人每月发放救助金1100元。乡镇政府对盛某姐妹的房屋进行了修缮。从此,盛某姐妹的生活得以回归正轨。“一个未成年人出现问题,毁掉的是一个家庭的幸福。作为一名未检工作者,对案件的处理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人生走向和前途命运。我们必须要本着‘挽救一个孩子,救赎一个家庭’的原则,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到实处。”李浩表示。
三尺公诉席,一片赤子心。在13年的检察生涯中,在铺天盖地的卷宗里,李浩凭着对检察事业的热爱,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探索,孜孜以求,只为守护“一方平安”。从利辛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工作人员,到第六检察部负责人,再到第一检察部主任。一路走来,他都努力让每一名当事人感受到法的温暖,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维护公平正义,其所办理的千余件案件,无一错案。用脚步丈量民情,用实干化解民忧。在维护法律尊严、守护百姓安宁的路上,更多像李浩一样的检察官正怀揣赤子之心,谱写着一曲曲荡气回肠的正义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