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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明办关于市委第十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发表时间:2018-11-29 17:30:00来源:亳州文明网

  根据市委部署,2018年7月13日至8月12日市委第十巡察组对市文明办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巡察。9月28日,市委第十巡察组向市文明办专题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按照市委第十巡察组的要求,市文明办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迅速开展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开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市文明办班子高度重视、诚恳接受并全面认领市委第十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并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一)领导有力,推进迅速。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文明办班子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主任办公会,全面安排部署整改工作。结合单位实际,经多次讨论,制定了《关于印发<市文明办关于落实市委第十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亳文明办〔2018〕67号),成立了由市文明办主任戴飚任组长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科室负责整改工作过程中的协调沟通以及资料收集、总结报告起草等工作。

  (二)责任明确,分工细致。紧紧围绕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市文明办共梳理出7类16项33个问题,对每个问题均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市文明办建立了详细的整改工作台账,逐项明确了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科室等。

  (三)标本兼治,整改彻底。在整改过程中,注意分清主次,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机制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扎紧制度的“笼子”,确保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

  二、整改工作具体落实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的问题

  1.落实中央及省市委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1)一是“两个维护”落实有差距。

  一是修订完善《亳州市文明办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并严格执行,按照学习计划,认真开展中心组学习活动。二是利用中心组学习会、“周例会”,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领学,开展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及新《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的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

  (2)二是重要批示落实有差距。

  一是利用中心组学习会、“周例会”学习等,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及省委、市委领导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有关批示及重要文件的学习,充分领会领导批示精神,推动工作开展。二是修订完善了《亳州市文明办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并严格执行,按照学习计划,认真开展中心组学习活动。三是针对领导批示的有关工作,明确具办科室和具办人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措施,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3)三是重要任务落实有差距。

  积极学习借鉴外地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经验,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标尺,做到对标看齐、对标谋划、对标发力,弥补创建短板,逐步缩小我市与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间的差距。每月组织开展文明城市(县城、城区)暗访测评工作,定期通报文明城市测评情况和问题,狠抓问题整改工作,今年以来已开展暗访测评10次,印发督查通报10期,累计开展城区文明创建日常督查110余次,印发督查通报69期;坚持文明委督查调度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召开市文明委工作例会,研究解决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今年以来已召开文明创建例会14次。协调市商务和粮食局、谯城区、亳州经开区加快农贸市场布局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原汽车中心站、南站和北站标准化农贸市场改造工程,强化对现有农贸市场的管理工作。协调市交通运输局推进中心城区汽车客运站建设工作,督促推进亳州北客运枢纽站投入使用,加快公路客运高铁枢纽站项目建设,强化对现有临时客运站的管理工作。协调市住建委、市房产局、谯城区加快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度,推行小区物业管理属地负责制,提高老旧小区物业公司入驻率,逐步改善老旧小区脏乱差的现状。

  2.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问题。

  (4)主任办公会议未正常召开。

  一是完善制度,修订完善了《亳州市文明办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了议事范围、议事程序及要求、决议的执行及反馈,定期按程序召开主任办公会,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已规范召开主任办公会10次。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主任办公会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有关科室负责人和具办人员均列席会议并发表意见,参与决策过程,进一步提高了议事决策水平。三是明确专人负责全程记录主任办公会,详细记录各个议题讨论的全过程,会后全体参会人员对会议记录签字确认。

  3.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不规范问题。

  (5)一是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

  严格按照《亳州市文明办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召开主任办公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资金支出、大额资金使用等需要通知派驻纪检组参加研究决策的,做到了提前1至2天联系派驻纪检组,向他们汇报会议研究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邀请纪检组参加会议,研究有关事项,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开展整改工作以来,已召开主任办公会10次研究重大事项,其中2次邀请纪检组共同研究了其中10个议题。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的问题

  1.学习教育有缺失。

  (6)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到位。

  一是完善《亳州市文明办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度学习计划》,列出学习具体内容和时间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已开展专题理论学习8次。二是班子成员在抓好自学的同时,结合中心组学习会积极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均开展了一次宣讲,班子成员做到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上率下。三是完善学习制度,按照制度和计划要求,规范开展学习活动,参学人员均进行了签到管理,并开展了交流研讨,畅谈自身学习心得体会。

  (7)二是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不够到位。

  进一步完善主题教育活动学习计划,及时调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成员。认真开展了“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班子成员均按照要求撰写心得体会,扎实推进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8)三是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落实不够到位。

  一是完善《亳州市文明办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度学习计划》,列出了学习具体内容和时间要求,定期开展了学习活动,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已开展专题理论学习8次。二是结合中心组2018年度学习计划,加大了中心组学习理论学习比重,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及新《党章》等作为学习主要内容,提升学习针对性和时效性,强化学习效果。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缺失。

  (9)一是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按照《市文明办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引导和管理。一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二是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筹协调在党的建设、思想道德建设、文明创建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三是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话语权,不断强化对意识形态领域的管理。将意识形态工作贯穿于全体干部职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过程,融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高公民道德素质。

  (10)二是意识形态工作“规定动作”落实不到位。

  一是扎实抓好干部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宣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及精神,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市文明办已专题学习意识形态工作1次。二是印发《市文明办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今年以来,已专题研究部署和学习意识形态工作3次,听取过支部专题汇报2次。三是立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亳州文明网的管理,逐步强化意识形态工作阵地建设。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1.党建责任制落实不严格。

  (11)一是存在“轻党建”问题。

  一是制定《亳州市文明办2018年党建工作计划》并坚持每年年初制定该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明确工作内容及完成时限等,确保规定动作落实不走样,自选动作开展有创新。二是主任办公会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把党建工作放在与业务工作同等重要位置,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今年以来我办已召开2次主任办公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

  (12)二是存在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

  一是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党建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规范党员学习制度,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制度,规范党的组织生活,按要求记录支部活动,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做到了每名党员一本学习笔记,记录组织生活内容。三是核准每位党员所应缴纳的党费,定期公示党费收缴及支出情况,普及党建应知应会知识,提升了党员队伍综合素质和整体水平。

  (13)三是有组织无阵地问题突出。

  本着“规范、节约、实用”的原则,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合理布局,按照“工作制度健全、配套设施到位、台账资料规范”的标准,将我办主任室作为党员活动室,做到党旗上墙、入党誓词上墙、党员权利义务上墙、党支部组织职责上墙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上墙,目前我办的党员活动室已达到了较高质量要求。

  2.基层组织建设不规范。

  (14)一是支部换届不规范。

  一是认真学习掌握党建应知应会知识,按照《党章》和《亳州市文明办2018年党建工作计划》有计划地开展好党员的组织生活。二是严格工作程序,积极与市直工委对接,确保接下来的换届选举严格按照程序操作,不出差错。

  (15)二是“三会一课”开展不规范。

  一是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做好会前准备,认真开好会议,做好会议记录,保证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化。二是规范支部学习签到制度,安排专人全面准确记录党支部活动。

  (16)三是党费收缴不规范。

  一是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费收缴整改工作,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责任,对2014年以来的党费工作进行系统梳理,逐一核准,确保党费足额入库。二是把按时缴纳党费工作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增强党员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的重要内容来抓,督促全体党员认真履行缴纳党费的应尽义务,按月足额缴纳党费。三是规范党费管理,组织专门人员对每位党员的党费进行重新核算,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做到了账实相符、数字准确、台账规范,促进了党费管理工作规范化、经常化和制度化。

  3.干部人事管理不严格。

  (17)一是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

  进一步加强本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按照我市人才选调计划,我办积极争取,已拟写选调人员请示并经市领导批准,目前正协调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为我办选调工作人员,填补空缺的编制,完善人才梯队。

  (18)二是落实选拔任用程序规定不到位。

  一是组织本单位人员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二是将讨论决定任免干部事项守则悬挂上墙,三是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全面排查干部任职时间,坚决杜绝干部任职时间把握不准确的现象再次发生。

  (19)三是干部基础工作资料不扎实。

  一是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的通知》、《关于印发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三项制度”的通知》等内容的学习,严格审核拟提拔人员“三龄二历一身份”等情况,对拟提拔人员的档案材料严格审核,对拟提拔人员档案材料缺失的,不上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二是涉及人事议题进行专题研究,明确专人进行记录,实行专本专记,详细记录决策程序,会后全体参会人员签字确认。三是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派专人至市委组织部对以前的任用文书档案材料进行全面梳理、逐一完善,进一步规范整理了干部任用文书档案。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1.形式主义问题。

  (20)二是制定文件“依葫芦画瓢”。

  一是制定文件时,紧密结合市文明办工作实际,杜绝“依葫芦画瓢”现象出现。二是严格履行审查程序,加强出台文件审查,拟稿人校对后,由拟稿科室负责人进行审核,拟稿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由分管负责人审核签发,重要文件须经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发。三是加大出台文件纠错问责力度,发现尚未印发的文件存在重大错误和已印发文件存在错误时,及时改正,对拟稿人和审核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已印发文件存在重大错误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影响,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

  2.官僚主义问题。

  (21)一是存在深入调研不足问题。

  班子成员加强调查研究,结合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帮扶礼遇、移风易俗、文明村镇创建、五星级文明户评选、精准扶贫等工作的开展,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对策,推动重难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坚持通过以上率下,转变作风,传导压力,推动市委、市政府各项重点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

  (22)二是制定规范性文件机械照搬照抄。

  一是做到下发文件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结合实际,讲求实效,严禁机械照搬照抄,注重发文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严格履行审查程序,加强出台文件审查,严格文字把关,确保表述严谨、文字精练、准确无误。三是加大出台文件纠错问责力度,对有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进行追责,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

  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3)二是无公函接待问题。

  进一步加强招待费支出管理,严格按照《亳州市文明办公务接待管理细则》审核报账手续。当前我办已经做到:手续不完整、不合规的不得支出;外地来我办开展公务活动的人员,无公函的一律不予接待;“四单”,即公务接待呈批单、菜单、发票、来函缺少其一的一律不予报销。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的问题

  1.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24)2013以来,召开的年度民主生活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存在会前交流谈心不充分、会中批评避重就轻、会后整改不严不实的现象。

  8月21日上午召开的“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我办班子成员分别针对征求到的意见,结合上一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结合个人、家庭、亲属重大事项,结合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等,举一反三,认真查摆了自身存在问题,认真开展了对照检查,列出了存在问题、问题原因、整改措施等,开展了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了“六聚焦六整肃”。今后召开民主生活会,我办将坚决做到:一是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要求,切实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做到谈心谈话透彻、充分,广泛征求服务对象、相关单位、群众意见建议,并进行举一反三,深刻查摆自身存在问题,为开展批评与相互批评打下坚实基础。二是认真开展对照检查。班子集体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要深刻查摆问题,全面剖析根源,见人见物见思想,用实际例子做支撑,做到整改措施具体、操作性强;对上一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个人、家庭、亲属重大事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等事项进行逐一报告说明,确保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针对性强,不缺项漏项。三是认真开展批评和相互批评。批评和相互批评不遮不掩,一针见血,红脸出汗,避免“以建议代替批评”,切实达到交流思想、消除隔阂,互相帮助、共同提高,形成合力、推动工作的目的。四是切实抓好整改。会后针对查摆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按照“四化三可”要求,制定整改任务书,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完成时限,扎扎实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接受群众监督,不断取得整改实际效果。

  2.监督管理还不够到位。

  (25)一是考勤制度落实不到位。

  一是完善市文明办考勤制度,领导班子带头参加考勤,加强考勤管理,考勤情况一月一通报。二是对不按时上班、违反工作纪律的,我办将严格按照《公务员法》追究相关人员和科室负责人的责任,缺勤较多的,将报请组织、人事部门处理。

  (26)二是档案管理不规范。

  一是修订完善了《亳州市文明办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明确专人记录,实行专本专记,详细记录决策程序,保存好原始会议记录。二是加强档案资料管理,工作中注重原始资料收集,做到每项工作结束时形成专项工作台账并归档保存,确保不出现资料丢失情况。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的问题

  1.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27)一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压力传导不够。

  一是加强领导,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二是紧密结合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细化,并将具体任务、标准和目标要求分解到班子成员、业务科室,形成层层有目标、级级有责任的网络体系,切实传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压力。三是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及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注重学习内容的时效性,保证学习效果,抓好贯彻落实。

  (28)二是主体责任谈话针对性不强。

  一是结合《中共亳州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范开展谈话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每月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范开展谈话工作方案,明确谈话时间、谈话地点、谈话类型及内容、谈话人员及安排、谈话要求等。二是每次谈话前均根据科室存在的风险点,填写《主体责任谈话登记表》,明确被谈话人基本信息及谈话主题和内容,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开展谈话工作。三是每次谈话均认真做好记录,审核无误后,谈话人、记录人、谈话对象分别签字确认,及时整理归档并报纪检组备案。四是今后的谈话工作中,我办将要求谈话人着重分析被谈话人科室存在的风险点,对存在风险进行警示提醒,做到少谈业务、多作警示教育。

  (29)三是未主动邀请纪检组参与研究“三重一大”事项。

  市文明办已做到主动邀请纪检组参与研究我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资金支出、大额资金使用等,并提前1至2天联系派驻纪检组,向纪检组汇报会议研究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开展整改工作以来,我办已2次邀请纪检组参加我办主任办公会议,共同研究了10个议题。

  2.风险防控不到位。

  (30)一是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

  我办坚决做到加强财务管理,严格预算执行,对专项资金的使用严格把关,确保专款专用,今后将坚决杜绝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现象发生。

  (31)二是经费支出“三单”不全。

  进一步完善《亳州市文明办票据报销制度》,严格制度执行,严格审核报销凭证。原始凭证不符合“完整、真实、合法”的及报销手续不完备的,一律不予报销,确保不再出现“三单”不全现象。

  (32)三是个别账务处理不规范。

  完善并严格执行《亳州市文明办票据报销制度》,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审核审批手续,规范整理会计凭证,杜绝类似问题出现。

  (七)巡视巡察整改方面的问题

  (33)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不到位。

  一是加强整改工作领导,保障整改工作效果。成立以市文明办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明确整改任务,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保障整改效果,确保整改工作快速高效推进。二是加强支部建设,抓紧抓实党务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开展好“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和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开展组织生活,做到准备充分,内容突出,完善考勤、请销假、会议记录等台账,保证“三会一课”效果;及时整改党费收缴不足问题,目前已对2008年以来党费收缴工作进行认真核算,并足额补缴,以后按月收取党费,按时上缴,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做到账实相符、数字准确、台账规范,促进党费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我办已积极与市直属工委沟通,将规范开展下一届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三是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教育、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强化组织纪律观念,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彻底解决“推动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问题。

  三、整改工作下一步打算

  当前我办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与市委巡查组的要求和最终的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办将继续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组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把巡察整改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领导班子带头,以上率下,坚定不移地向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看齐,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决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持续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下一步整改工作落实。

  二是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严格对照巡察意见,紧盯整改重点,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对照清单逐一销号,按照既定目标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切实把巡察成果用好、用足、用到位。对需要长时间整改的任务,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抓好统筹协调,通过动态管理、清单管理等方式,严格按照整改清单和时间节点一一落实销号。

  三是进一步提升整改效果。市文明办将以此次巡察为契机,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深刻剖析原因,深挖问题根源,倒查制度缺陷,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完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共性问题、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机制,实行常态长效管理,提升整改效果,进一步在单位营造积极进取、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努力将巡察成果转化成为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事业健康发展的不竭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市文明办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558-5126107;邮箱:bzwmb@163.com。

  来信地址:亳州市希夷大道455号行政服务中心13楼1316办公室,邮政编码:236800。

 

  亳州市文明办

  2018年11月28日

责任编辑:李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