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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亳州市第三批“五星级文明标兵户”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6-26 09:56:00来源:亳州文明网

亳文明办〔2018〕41号

 

关于开展亳州市第三批“五星级文明标兵户”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文明委、亳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根据《关于在全市农村广泛开展“五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的指导意见》(亳文明发〔2016〕4号)文件精神,市文明办决定开展亳州市第三批“五星级文明标兵户”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实现乡风文明为目标,以提高思想道德水平为重点,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要求,着力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努力提高农民文明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

  二、评选标准

  (一)遵纪守法星:①自觉学法、守法,积极参与各类普法教育活动,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主动履行公民应尽义务,不违法违规,不参加“法轮功”等邪教活动,不组织或参加传销活动;②不侵占国家或集体财产;爱护集体财产,不侵占不损坏国家、集体和他人财产;③依法依规维护自身权利和自由,合理表达利益诉求,不出现非正常信访现象;④不散布虚假信息,不造谣传谣;⑤积极参与群防群治活动,敢于伸张正义、见义勇为。

  (二)勤劳致富星:①生活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小康标准,或家庭人均纯收入高于当年本村(居)平均水平;②积极通过外出务工、创办家庭农场或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渠道创业致富,且收入稳定;③积极帮助和扶持周围群众共同致富;④传承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辛勤劳动,不游手好闲、好逸恶劳;⑤自觉节粮、节电、节水、节地、节材,量入为出,节俭有度。

  (三)环保卫生星:①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农村清洁工程、“三线三边”环境治理等工作;②保持住房内外的清洁卫生,物品堆(摆)放整齐,不乱搭乱建,不露天焚烧秸秆,不占道晾晒,无垃圾乱倒、柴草乱放、粪土乱堆、污水乱泼等现象;③积极接受健康卫生教育,改陋习,讲究个人卫生,教育子女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倡导健康出行、低碳生活;④及时给儿童接种疫苗,主动配合各种传染性疾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⑤积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四)孝老爱亲星:①孝老爱亲成为家风族风传承的重要内容,晚辈孝老爱老,长者爱小护小,在亲戚、朋友、邻居遇到困难时,能够及时给予帮助;②老人衣食无忧,病有所医,老有所乐;③不虐待老人、妇女、儿童,不发生家庭暴力;④家庭成员处事通情达理,公婆儿媳、兄弟姐妹、夫妻妯娌等亲属间关系融洽、亲密;⑤外出务工人员能妥善安排好父母、爱人和孩子的生活,常回家看看,每年回乡探望不少于两次。

  (五)移风易俗星:①自觉抵制婚丧嫁娶、乔迁祝寿、当兵升学等大操大办现象,抵制婚嫁高额彩礼、铺张浪费等歪风陋习,提倡节俭办事,减轻“人情负担”;②邻里之间不攀比,贫富之间不妒嫉,不斗富摆阔、不奢侈浪费;③崇尚科学,自觉远离封建迷信;④树立厚养薄葬的孝德理念,殡葬、祭祀科学文明;⑤严格遵守村规民约。

  三、评选数量

  亳州市第三批“五星级文明标兵户”拟评选表彰200户,涡阳县、蒙城县、利辛县、谯城区各推荐上报50户,原则上各县区所辖乡镇保证至少有1-2户推荐上报;亳州经济开发区推荐上报4户。凡获评亳州市“五星级文明标兵户”的农户,市文明办将按照1000元/户的标准进行现金奖励。

  四、推报条件

  推荐参评亳州市“五星级文明标兵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亳州市农村户籍或在我市农村地区工作生活两年以上的农户;

  2、符合遵纪守法星、勤劳致富星、环保卫生星、孝老爱亲星、移风易俗星评选标准,获得群众公认,且在当地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良好的示范作用的农户。在农村地区的身边好人、道德模范、新乡贤、移风易俗带头人、脱贫致富带头人等农户家庭可优先推报;

  3、推荐农户不得出现《亳州市“五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负面清单》(附件1)中任何一项负面内容;

  4、已获评首批和第二批“五星级文明标兵户”称号的不再参评。

  五、评选程序

  (一)县区推荐。各县、区在自评县区级“五星级文明示范户”的基础上,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经公示,于2018年8月1日前将《亳州市“五星级文明标兵户”推荐表》(见附件2,统一用A4纸、正反两面复印)、申报材料(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和各县区文明委、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推荐报告纸质版各一式两份报市文明办,邮寄地址: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1321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bzwmbcjk@163.com,联系人:宋豪杰,电话5126109。

  (二)验收公示。市文明办将根据各县区的推荐情况,组织人员采取走访调查等形式进行抽样审核验收,择优确定亳州市第三批“五星级文明标兵户”表彰建议名单,并在亳州文明网上进行公示。

  (三)审批表彰。公示期满后,以市文明办名义对亳州市第三批“五星级文明标兵户”进行表彰。

  六、工作要求

  1、认真谋划,高效组织。各县区文明委、亳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要把评选工作作为推动乡风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使之真正成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一次重要活动。

  2、严格对标,好中选优。各县区文明委、亳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推荐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坚持在标准上“求高不求低”,程序上“求严不求松”,数量上“求精不求滥”,真正做到不降低标准,不照顾人情,不凭感觉印象,不搞形式主义,坚持从严把关、好中选优,真正把具有先进示范作用和积极影响力的农户推荐上来。

  3、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在评选过程中,各县区文明委、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积极组织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并利用各种方式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程序、步骤等,努力营造强大的社会声势和浓厚的舆论氛围,切实把评选的过程变成宣传、学习先进典型的过程。

  附件:1、亳州市“五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负面清单

  2、亳州市“五星级文明标兵户”推荐表

 

亳州市文明办

2018年6月26日

责任编辑:李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