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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辛:客户办电丢失钱包 供电小伙拾金不昧
发表时间:2019-09-09 14:24:00来源:亳州文明网

  《左传》有言,“善不可失,恶不可长”,“善”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这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不谋而合,善行善举就在我们身边。

  9月4日中午12点10分左右,利辛县供电公司员工张诚下班经过该公司一楼大厅时,发现一个“鼓鼓”的钱包躺在地上,内有现金千余元、各类银行卡、身份证、驾驶证等重要物品。他想到失主丢失这么多重要证件肯定非常的着急,一定要想办法找到失主。经过在同事微信群里打听,得知是一位来该公司办理业务的客户落下的,为了让失主尽早拿到丢失的钱包,他把钱包交到门岗室并嘱咐门卫大爷一定要亲自交到失主手里。另一方面联系营销部同事委托其通知失主及时前来门卫处认领。

  “哎呀,这么重要的东西都被我搞丢了,我可真是个‘马大哈’,还好被你们供电公司的员工见到了,真是太谢谢你们了。”在确认过信息之后,失主终于拿到自己的钱包,并要当面感谢那位捡到钱包的同志,但是被这位“小同志”回绝了。

  事后,张诚表示当时也没有多想,只是想尽快找到失主归还属于他的东西,如果换做其他同事相信他们也会这么做。

  天气逐渐变凉,但是这样的正能量让我们倍感温暖。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是弘扬中华优良传统,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的体现。(梁飞祥 刘喆)

责任编辑:李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