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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公证员王启发:十几年如一载 爱心公证在延续
发表时间:2017-09-14 17:53:00来源:亳州文明网

亳州金铎公证处公证员王启发

  身份简介:王启发,男,1966年3月生,亳州金铎公证处公证员。

  事迹简介:他不是企业家,仅仅是一名普通的公证员,靠工资吃饭。可就是这样一位靠工资吃饭的公证员,却力所能及地帮助别人,经常一次性拿出5000元、10000元帮助别人,甚至有时候在帮助别人的时候,还要瞒着自己省吃俭用过日子的妻子……当有人问他这样做是图什么时,他总是很平静地说:“我又不是大老板、企业家,帮别人建学校、修公路,我真的做不到,我做的都是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只是少吃一餐饭,少喝一瓶酒,少穿一件新衣服,也许就能帮助一个人度过难关!”

  正文:

  公证之中献爱心

  他从事公证事业已有16年,在这16年的漫长岁月里,当问及到这么多年办理过的印象最深刻的案件时,王启发的表情略显得有些严肃。他说:“在2007年的夏天,谯城区大杨镇胡桥村曾发生过一起四名儿童溺水死亡案件。当事人来到我处要求办理一份证据保全公证,听完当事人的诉说,我心中十分沉重,我就和另外一名公人员冒着高温迅速赶到事发地点,对现场进行查看拍照、录像,并按程序及时给当事人出具了公证书。”王启发说:“这几个家庭都非常贫困,根本没有能力缴纳公证费用,况且当时他们的心情也非常悲伤。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如果我对此事不闻不问,再收人家的钱,我觉得会对不起自己的良心”。后来,他自掏腰包为每个受害人家庭垫上了600元的公证费。他还免费为他们请了律师,到法院立案,并垫付车费到有关单位帮助律师去调查取证,自费到合肥寻找被告的详细地址。最后,在法官和律师的努力帮助下,经过二审,受害人家庭都得到了相应的赔偿,慰藉了他们受伤的心灵。

图为当年大杨镇胡桥村儿童溺水死亡案件事发地点

  自那以后,王启发连续五年春节到三家受害人家庭慰问,给他们送去过年的礼品,鼓励他们好好生活。之后,受害人给王启发和公证处送去了表扬信和锦旗。至今他们还保持着联系。

  还有家住谯城区魏岗镇的女孩温小鹏出生后就被狠心的父母抛弃了,时间是1995年的冬天。当魏岗镇的温老汉从城里返回家时,出于可怜就把奄奄一息的她抱了家。取名叫温小鹏,希望她以后像鸟一样,鹏程万里。后来,温老汉家人经过千辛万苦,终于把小鹏养大成人。2009年眼看小鹏就要初中毕业了,可是她还没有户口,2009年4月份的一天,小鹏来到公证处,要求给其办理收养公证。由于小鹏的养父母身体残疾,不能到公证处。第二天,王启发就和另一名公证人员带去了办理收养公证所需材料,来到小鹏所在村庄取证、核实。回到公证处,按程序给小鹏的父母出具了收养公证书,并按程序给其全免了公证费。办好公证之后,王启发还积极主动到派出所,帮小鹏办理入户手续。那年小鹏顺利的考上了亳州幼儿师范学校。

  自小鹏入学后,王启发就开始关注她的生活和学习,每学期都会给她送去一定的生活费,并询问她的学习和生活情况,鼓励她好好学习,假期内还给她找合适的工作。经过三年的勤奋学习,2015年,小鹏顺利的毕业了,目前已在一家幼儿园当了教师,她的家境也有了改善。

  像这样,王启发还帮助了许多其他困难群众办理了各类公证业务,解决了当事人的困难,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收到的锦旗就有10面之多。

  生活之中乐助人

  除了在“公证员”的岗位上奉献出了爱心,王启发还很热衷公益事业。近10年来,他已经帮扶了十几名贫困学生。他平时很关注媒体,有时从报纸或者网络上看到一些需要资助的贫困学生,他就会立刻与对方取得联系,送去关怀和慰问。

图为王启发帮扶的亳州学院的学生

  2010年8月份,王启发从报纸上看到蒙城县乐土镇的女大学生褚兰因父亲病故家庭贫困上不起大学时,他亲自从亳州驾车一百多公里到蒙城给褚兰送去了1000元学费和物品,并联系了其他爱心人士,终于给褚兰凑齐了第一年5000多元的学费。当年春节,王启发又冒着严寒到了褚兰家,给她送去1000元的过年费和礼品。之后,他每年都给褚兰提供1000元的学费,并告诉褚兰学习和生活有困难时,一定要及时告诉他。成绩非常优秀的褚兰后来考上了安师大的研究生,2016年毕业后在合肥一公司上班。来来往往几次,王启发发现,褚兰家中的房屋已经十分破旧,墙壁上裂开了大缝,摇摇欲坠。王启发很是放心不下,为此,他向亳州市司法局领导作了汇报,全局捐款10000多元,王启发个人又捐助了5000元,同时联系了其他单位,为褚兰家建起了一座新房子。

  王龙雨是亳州三中的贫困学生。她刚出生不久,母亲便离开了人世。父亲王新城是一名泥瓦匠,8年前施工时摔伤了双腿,失去了工作能力。多年来,父女两人相依为命,仅靠每月政府发放的400多块钱左右的低保费维持着艰难的生活。

  王启发从媒体上知道王龙雨的情况后,对这个坚强又努力的孩子充满了同情。随后,他找到了王龙雨,向其捐助了1500元,又给其家庭购买电视机,安装了电话。并决定每个月都给王龙雨送来300元的生活费。看到王龙雨的家只是一间不足12平方且阴暗潮湿的小房子,王启发经多方努力,为王龙雨家申请了一套廉租房,自掏腰包为这个新家交了房租,并利用周末和下班的时间给该房进行了必要的装修,前前后后花了1万多元,且水电费也一直是王启发支付的。“这是王叔叔帮俺新装的抽油烟机、淋浴器,包括这里的床、桌子、椅子和锅碗瓢勺等都是他新买的,我做梦都没想到我现在也能用上抽油烟机、热水器”。在市区杏坛小区,王龙雨指着刚布置好的新家给前去采访的记者介绍。

  “对于这种家庭特别困难,成绩又特别优异的孩子,我一定要保持跟踪,不能落下。”站在这个新家里,王启发说:“帮扶一个孩子,就是帮扶一个家庭,我想我有责任尽自己最大努力扶持孩子完成学业。”据了解,从2013年开始,王启发每年都在亳州学院选择两名贫困学子,每人每年帮扶2000元,直到其大学毕业,并承诺一直做下去。他帮扶的亳州学院第一批两名学生今年已顺利毕业,并都找到了理想的工作。2016年秋季开学后,王启发又委托亳州学院的团委帮其选择两名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进行帮扶。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王启发在帮扶谯城区大杨镇原来落水儿童父亲何立打官司时,得知何立因家庭困难再加上精神及度不振的情况下,便不想让自己六岁的小女儿何海群上学时,王启发便积极上门做何立的思想工作,让女儿继续上学,并答应给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自那之后,王启发就关注何海群的学习和生活。十年过去了,当年一年级的小海群现在已经十五岁了,正在亳州一所重点学校谯城中学上初三,成绩非常优秀,有望明年考生重点高中。王启发不但从经济上对她进行帮扶,还经常在周末的时间把她接到自己家里住上一天,给其洗洗衣服,做点好吃的,就像女儿一样对待她。

  今年八月中旬,王启发从报纸上看到谯城区张店乡的贫困学生李婷因父亲去世,家庭经济困难,考上的安徽理工大学不想上时,便联系另一爱心人事,到其家庭进行帮扶,不但给其送去2000元的学费,并答应以后继续给其提供帮助,直至其大学毕业。之后当王启发得知李婷的母亲和弟弟在城里居住的租赁房屋到期而无力继续缴纳房租被房主限期搬出时,王启发又主动帮其交了1000元的房租。李婷和母亲感动得不知说什么是好。

  王启发不但自己热心公益,经常帮助别人,他还积极参加亳州市文明办组织的亳州市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宣讲活动,积极宣传正能量。他不但自己宣讲好人好事,他还抽出时间协助文明办的领导组织每场宣讲活动。有时工作太忙,他就利用周末的时间写宣讲稿件,写主持词,与有关举办活动单位联系,与有关演讲选手沟通,争取使每一场宣讲活动成功、圆满。近几年来,王启发共协助亳州市文明办组织宣讲活动30余场次,每一场都达到了宣讲的目的,受到了举办单位、市文明办领导和参加选手的积极好评,也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的积极的正面影响。现在我市市直单位和县区经常与市文明办联系宣讲事宜,使道德模范宣讲活动成为了常态化。

图为王启发组织道德模范宣讲

  正如王启发自己所说,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作为一个普通人,事实上,王启发已经站上了道德的高地,感动着你我,他自认为的平常之举,却一次次涤荡着我们的心灵。因为,对于他来说,善良已经成为本能,无私已经成为惯性。

图为王启发当选2016安徽司法行政年度十大榜样人物

  由于王启发多年的善举,2009年被亳州市司法局评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2010年、2012年被亳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为亳州市第二届和第三届道德模范,2011年被安徽省司法厅评为安徽省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2013年被亳州市司法局评为全市“法律援助 服务为民”活动先进个人,2015年又被亳州市委、市政府作为“亳州市重大典型人物”。2016年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五周年之际,王启发被亳州市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同年,当选2016安徽司法行政年度十大榜样人物;2017年又被评为亳州市首届优秀法治人物。

责任编辑:李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