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市编委文件规定,市文明办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方案,报市文明委审定后组织实施。
(二)按照上级文明委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负责落实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各项任务,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三)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各级文明办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及时收集、整理、编辑、报送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各类信息,为市委、市政府和市文明委领导提供决策依据、当好参谋。
(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编写市民素质教育系列教材;负责组织指导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品的制作。
(五)负责审核市级文明单位评审工作,做好省及全国文明单位的申报工作。
(六)负责制定争创全省、全国文明城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城市)工作方案,并具体组织、协调各有关单位开展创建活动。
(七)负责组织、协调市直各有关单位和各县区开展“三线三边”环境治理工作。
(八)负责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九)负责亳州文明网站日常管理和网络信息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文明委以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亳州市文明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亳州市文明办本级 |
2 |
…… |
三、市文明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944.9万元,支出910.55万元,本年度结转结余34.35万元,累计结转结余79.97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增加363.3万元,增长38.44%,主要原因:一是五星级文明户标牌制作项目的增加;二是人员工资等增加;支出增加254.05万元,增长27.9%,主要原因:一是五星级文明户标牌制作项目的增加;二是人员工资等增加。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4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4.9万元,占100%。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10.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02万元,占13.29%;项目支出789.53万元,占86.71%。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44.9万元,支出910.55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6.4万元,累计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0.7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63.3万元,增长38.44%,主要原因:一是五星级文明户标牌制作项目的增加;二是人员工资等增加;支出增加276.48万元,增长30.36%主要原因:一是五星级文明户标牌制作项目的增加;二是人员工资等增加。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10.5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76.48万元,增长30.36%。主要原因:一是五星级文明户标牌制作项目的增加;二是人员工资等增加。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10.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02万元,占13.29%;项目支出789.53万元,占86.71%。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2017年度决算531.32万元,比2016年增加140.33万元,增长26.41%,主要原因一是五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项目增加;二是增加书香亳州宣传事务。其中:“行政运行”决算94.2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保障支出和一般公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7年度决算7.84万元,比2016年增加1.16万元,增长14.79%,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的增加;二是人员工资的调整。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4.3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7年度决算3.45万元,比2016年增加0.65万元,增长18.84%,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的增加;二是人员工资的调整。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决算3.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度决算15.12万元,比2016年增加6.71万元,增长44.3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的增加;二是人员工资的调整。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13.7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1.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9.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共经费11.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亳州市文明办2017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亳州文明办机关运行经费11.5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亳州文明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9.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3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0万元。支付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9.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亳州市文明办无公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财政部门共组织对7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44.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绩效目标。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机关运行经费金额取自财决07表本年支出—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而财决07表的日常公用经费又源于财决08-1表的商品服务支出与其他资本性支出之和。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