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文明办2017年度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04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0.58万元,同比下降22%。其中:
无因公出国(境)费用。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执行。
公务接待费用预算2.04万元,较2016年减少0.58万元,主要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30条要求,经费使用严格执行《亳州市市直机关接待费管理办法》规定。
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附表: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