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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文明办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
发表时间:2015-09-18 08:00:00来源:亳州文明网

  一、市文明办主要职能

  根据市编委文件规定,市文明办主要职责是: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方案,报市文明委审定后组织实施。

  (二)按照上级文明委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负责落实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各项任务,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三)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各级文明办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及时收集、整理、编辑、报送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各类信息,为市委、市政府和市文明委领导提供决策依据、当好参谋。

  (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编写市民素质教育系列教材;负责组织指导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品的制作。

  (五)负责审核市级文明单位评审工作,做好省及全国文明单位的申报工作。

  (六)负责制定争创全省、全国文明城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城市)工作方案,并具体组织、协调各有关单位开展创建活动。

  (七)负责组织、协调市直各有关单位和各县区开展“九城同创”工作。

  (八)负责组织、协调市直各有关单位和各县区开展“三线三边”环境治理工作。

  (九)负责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十)负责亳州文明网站日常管理和网络信息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文明委以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4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亳州市文明办2014年度部门决算为本级决算。

  纳入亳州市文明办201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三、2014年度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4年度收入总计482.26万元,上年结余6.3万元,本年支出总计481.76万元,本年结余6.81万元。

  四、2014年度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82.26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五、2014年度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81.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39万元,占45.95%;项目支出260.37万元,占54.05%。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2014年度决算207.4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决算204.5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保障支出和一般公用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决算2.9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4年度决算5.65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5.3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2014年度决算2.0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14年度决算6.2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

  5、项目支出260.37万元。其中专项业务支出4.4万元,支出内容包括:文明县城(城区)测评印刷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55.97万元,支出内容包括:道德讲堂建设费用,好人安徽大舞台巡演录播费等,道德模范帮扶慰问费用等,“三线三边”环境治理暗访测评,对三县一区文明县城(城区)测评交通费、差旅费、印刷费、办公费等,争创全省文明城市督查调度交通费、办公费、会议费、印刷费,志愿服务广场建设费用,公益广告设置费用等。

  六、2015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本表数据。

  附件:1.亳州市文明办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决算总表

  2.亳州市文明办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决算表

  3.亳州市文明办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决算表

  4.亳州市文明办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亳州市文明办2014年“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二、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亳州市文明办201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16万元。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总数。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2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支出1.95万元。公务接待批次18次,接待人数217人次,比上年减少0.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省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在公务接待中,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市委市政府30条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关于印发《亳州市市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公〔2013〕132号)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9.21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公务、政策调研等;由于2014年亳州市文明办较上年增加了 “三线三边”环境整治、文明县城(城区)测评、乡村学校少年宫督查测评等3项工作任务,致使累计支出公车运行维护费9.21万元,较上年增加4.67万元。 2014年,亳州市文明办机关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联系方式:亳州市文明办政务公开电子邮箱:bzwmb@163.com。

责任编辑:尚梦婷